就业协议书的填写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10-12浏览次数:463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下称三方协议),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正式确立劳动人事关系前,经双向选择,在规定期限内确立就业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书面协议,是用人单位确认毕业生相关信息真实可靠以及接收毕业生的重要凭据,也是高校进行毕业生就业管理、编制就业方案以及毕业生办理就业落户手续等有关事项的重要依据。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就业协议一般由国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表。

1.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协议后,将每联交给相应的部门(三方协议一式四份,每份的最右边有标明具体的归属去向,例如黄色一连必须交给学院,红色一联交校就业指导中心即“鉴证登记单位”),有需要办理接收函的同学,必须同时上交接收函的复印件给学院和校就业指导中心。(是否需要办理接收函在另外的文档中有说明)

2.学院根据毕业生上交的三方协议录入就业系统,由此生成报到证。(报到证的重要性在另外的文档中有说明)

3.三方协议尽量填写完整,其中必填内容为:用人单位的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组织机构代码;毕业生的姓名、班级、联系方式)。

4.三方协议毕业盖学院公章和校就业指导中心公章(盖章已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