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直接关系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切身利益,是本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和学校各项资助工作的前提条件和依据。本学院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指导意见》(粤教助函〔2017〕49号)以及我校《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动态调整的通知》,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2023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动态调整工作,经过个人申请、年级评议、学院评议,我院拟上报2020级—2022级共1位同学至学校助学管理中心,补充申请认定我省2023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
公示期为2023年4月21日-25日,如有异议,请及时与学院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020-84096491
广东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2023年4月21日
序号 | 姓名 | 班级 | 学号 |
1 | 庄浣洵 | 21信息系统审计学二班 | 212502043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