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财经大学粤港澳大湾区资本市场与审计治理研究院 研究课题(2018-2020)征集通知

发布者:陆锐臻发布时间:2018-09-19浏览次数:1378


一、广东财经大学粤港澳大湾区资本市场与审计治理研究院简介

粤港澳大湾区(Guangdong-Hong Kong-Macao Greater Bay Area)是指由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和广东省的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中山东莞肇庆江门惠州等九市组成的城市群,是国家建设世界级城市群和参与全球竞争的重要空间载体,是与美国纽约湾区、旧金山湾区和日本东京湾区比肩的世界四大湾区之一。粤港澳大湾区面积达5.6万平方公里,湾区人口达6600万,2017GDP生产总值突破10万亿元,湾区GDP总量规模超过了俄罗斯等国家,在世界国家排行中名列11位,与韩国持平,成为全球经济最活跃的地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已经写入十九大报告和政府工作报告,提升到国家发展战略层面。推进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有利于深化内地和港澳交流合作,对港澳参与国家发展战略、提升竞争力、保持长期繁荣稳定具有重要意义。粤港澳三地将在中央有关部门支持下,完善创新合作机制,促进互利共赢合作关系,共同将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成为更具活力的经济区、宜居宜业宜游的优质生活圈和内地与港澳深度合作的示范区,打造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

广东财经大学粤港澳大湾区资本市场与审计治理研究院(以下简称“大湾区研究院”)是20184月经广东省教育厅批准设立的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重点研究基地。根据《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的规定,重点研究基地应是学校直属的实体性研究机构,自主安排科研工作、聘任专兼职人员、制定内部分配制度,经费实行独立核算。

(一)总体目标

大湾区研究院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国家特别是广东发展战略,针对学科前沿和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组织高水平的科学研究,产出创新成果,聚集和培养优秀人才,形成学术交流开放平台,促进科研体制改革,带动广东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创新发展,成为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研究院以粤港澳大湾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力求在资本市场财务与会计、审计理论与审计治理、大数据与会计信息化等主攻领域取得较大研究突破,在国内形成较大学术影响,促进学术研究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将基地建设成为国内一流的学术研究、人才培养、学术交流和社会服务平台。研究院坚持良好学风,恪守学术规范,强化质量意识,注重成果转化,充分发挥“思想库”、“人才库”和“信息库”的作用。

(二)建设任务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根据有关规定和本研究院的实际,建设任务如下:

1.科学研究

围绕国家特别是广东发展战略,针对“资本市场与审计治理”学科前沿、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组织高水平的科研项目,产出创新性的研究成果,促进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协调发展,建立知识创新机制,使科学研究的整体水平居省内领先,争取进入国内先进行列,成为名副其实的省级重点研究基地。积极申报重大科研项目,力争产出具有创新性和高水平的科研成果,以此作为本研究院建设的首要任务。同时,还要积极主动从有关部门承揽其他重要研究项目。

2.人才培养

通过科学研究,凝聚和培养高素质的一流学术带头人和中青年学术骨干,建立起结构合理、团结协作的科研创新团队;通过课程开发和吸收研究生参加课题组,促进最新研究成果向教学转化,更新教学内容,提高教学水平,培养硕士、博士等高级专门人才;为社会各界提供以知识更新为主要内容的培训,成为全省以至全国在“资本市场与审计治理”研究领域的专门人才库和人才培训基地。

3.学术交流和信息资料建设

通过参与制定全国性和全省性相关专业研究发展规划、举办国内外学术会议、接收国内外访问学者、建立图书资料和专业化信息网站等措施,协调本研究领域的全国性和全省性学术活动,发挥对外学术交流窗口作用,成为广东高校在“资本市场与审计治理”研究领域的学术交流和信息资料基地。

4.咨询服务

通过主动承担实际工作部门的委托研究课题、吸收实际部门工作人员参加课题组开展合作研究、派遣专兼职研究人员担任实际工作部门顾问等措施,面向各级政府及社会各界开展咨询服务,提高解决重大实践问题的综合研究能力和参与重大决策的能力,成为全省以至全国知名的“资本市场与审计治理”思想库和咨询服务基地。

5.深化科研体制改革

在学校及主管部门的领导下,通过建立研究人员聘任制和内部分配制度的改革,形成机构开放、人员流动、内外联合、竞争创新、产学研一体化的运行机制,不断探索创新,在高校人文社科科研体制改革方面发挥示范作用。

(三)研究方向

1.资本市场财务与会计

以粤港澳大湾区市场机制和公司治理需求为导向,研究资本市场会计规范与信息披露问题,以及公司财务的运行机制等问题。

2.审计理论与审计治理

以粤港澳大湾区市场规范和政府监管需求为导向,研究审计体系综合治理、制度治理和审计相关方协同治理等问题。

3.大数据与会计信息化

以粤港澳大湾区经济技术协作和信息共享需求为导向,研究大数据在会计规范和审计治理中的应用和效率等问题。


二、课题征集目的

基于主管部门的规定和大湾区研究院的定位,课题征集的目的有:

(一)增强研究的计划性

根据大湾区研究院的建设目标、具体任务和研究方向,根据学校关于重点研究基地绩效考核的目标要求,通过征集研究课题(2018-2020),形成研究规划指南,增强研究的计划性。

(二)增强研究的集中度

根据课题征集情况,形成并发布研究规划指南,鼓励全体老师积极参与规划课题研究,增强研究的集中度,更好地完成基地建设任务、更好地服务于广东经济社会发展。

(三)充分调动研究的积极性

由学院老师和基地外部单位(人员)根据基地建设目标和任务,结合自身研究方向和研究特长,设计相应的研究课题并纳入基地研究规划,由基地给予研究资助,能够充分调动各方面研究的积极性,促进多出高水平研究成果。

(四)形成研究特色、打造研究高地

通过以上几方面长期坚持不懈的努力,逐步形成大湾区研究院的研究特色,打造在全国有影响力的资本市场与审计治理研究高地,更好地服务于学校人才培养和广东经济社会发展。


三、课题征集范围和要求

(一)课题征集范围

紧密围绕国家特别是广东发展战略,契合粤港澳大湾区发展需求,针对“资本市场与审计治理”学科前沿、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体现资本市场财务与会计、审计理论与审计治理、大数据与会计信息化研究方向特色。

(二)课题征集要求

1.符合课题征集范围;

2.自主命题(合作或单独命题均可),每个研究课题须附100字左右的课题说明。

3.每人限报5项。

(三)课题征集限定人员

1.广东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专任教师;

2.全国国家审计机关、内部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人员(基地团队成员优先)。

(四)课题征集申报时间

申报征集课题的人员,请在2018930日之前将征集课题名称及简要说明发送至285994279@qq.com,王博老师收。

(五)征集课题评审及奖励

1.征集课题由大湾区研究院学术委员会评审,经评审纳入2018-2020年研究规划的课题,每项奖励300元。

2.纳入2018-2020年研究规划的课题,经后续课题申报立项后由大湾区研究院给予研究资助(具体资助标准另行制定)。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刘国常,13602702996

陈建林,13826426717

雷宇,15918779229

王博,13560254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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