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舆论宣传阵地管理制度

发布者:赵菁发布时间:2019-12-31浏览次数:3713

广东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宣传舆论阵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党对宣传思想工作的领导,科学、有序、规范地建设和管理宣传舆论阵地,营造正确的舆论导向、良好的育人环境和积极健康的文化氛围,根据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及《广东财经大学宣传舆论阵地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院及师生员工设立的公开发布信息的媒介平台和场地空间。

第三条  宣传舆论阵地由学院宣传舆论阵地管理小组归口管理,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实施管理。

第四条  学院党委书记为学院宣传舆论阵地建设和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牵头建立完善我院宣传舆论阵地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包括建立责任体系、完善工作队伍、落实发布审核机制、细化工作流程等,保障宣传舆论阵地安全、有序、有效。

第五条  我院支持宣传舆论阵地建设、鼓励广大师生员工积极利用各类宣传舆论阵地唱响主旋律、传递正能量,讲好广财故事、会院故事,提高学校、学院美誉度。

第六条  宣传舆论阵地的内容审核按《广东财经大学新闻宣传管理办法》执行,严禁内容未经审核同意的擅自发布行为。

第七条  宣传阵地建设、管理和使用人员应自觉维护学校形象和声誉。宣传阵地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导向错误和格调低俗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十)损害学校形象和声誉或学校禁止公开的。

第八条  我院落实宣传舆论阵地建设运维工作经费,保障阵地正常运作和可持续发展。

第九条  实行宣传舆论阵地年审制度,每年9月须填报《广东财经大学宣传舆论阵地自查表》,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会同相关单位进行审核和存档。

第十条  违反本办法造成不良影响的,学院视影响严重程度对涉事宣传舆论阵地作出整改、停办等处理,对相关单位和个人予以追责问责。


第二章  网站、新媒体管理


第十一条  本办法所称网站、新媒体是指以学院、各内设机构或各类社团(包括学术团体)名义设立的网站、新媒体(新型或新兴的网络媒体和移动端媒体,包括微博、微信、QQ、移动客户端、网络视频、网络音频、数字报刊、电子杂志等)。

第十二条  开办网站、新媒体须填报《广东财经大学网站、新媒体创办审批表》,经学院宣传舆论阵地建设和管理第一个责任人签字同意加盖公章后,依次提交网络信息中心、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审批。需提供学校“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认证的,须再报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审批。任何个人不得以“广东财经大学”的名义在互联网上设立网站,也不得擅自以“广东财经大学”的名义发布信息。

第十三条  学院网站需在学校的网站群平台上建设,应及时更新,不断完善和优化网站版面、栏目和服务方式,原则上每年需进行一次改版。

第十四条  网站论坛原则上不能开通,若要开通的,必须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申报,经校级领导同意,并有人严格监管。

第十五条  我院涉及学校事务、用于工作交流的微信群、QQ群等,实行管理员(群主)负责制,纳入我院管理。严格实行实名制,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群主对本群负责,在加强技术防范措施的同时,对论坛、博客、微博和微信公众号等交互式内容进行监控,及时发现和删除有害信息。

第十六条  学院党委副书记为学院网站、新媒体的负责人,确保网站、新媒体平台安全,内容合法合规、导向正确;指定一到两名辅导员为网站、新媒体的管理员,负责信息收集、整理、制作、发布及内容更新。

第十七条  网站要及时建设与更新,杜绝带“病”运行,杜绝“僵尸”网站。根据教育厅对“僵尸”网站的界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则可视为“僵尸”网站,网站年访问量在1000人次以下,网站长期180天以上未更新的;系统每年录入的信息在1000条以下(结合我校实际,暂定为30条);专题网站已完成工作使命的。

第十八条  我院网站、新媒体的账号、名称、认证情况、后台主要负责人、维护方式发生变更或不再使用,应在一周内,以书面形式报网络信息中心、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备案。不再使用的,还应及时关闭。

第十九条  严格管理链接境外的新闻网站,

得随意链接来路不明的网站、国外网站,不得随意登载境外新闻媒体和互联网站发布的信息。

第二十条  建立信息资源发布审核制度。各部门向学院网站、新媒体提供信息,须实行逐级审查,归口管理,各部门分管领导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时效性、保密性、合法性负责。发布前注明:此内容不涉及国家机密。

第二十一条  建立网络安全值守制度。特殊时期,实行7*24小时值守制度,当班值守人员向网络安全专员汇报值班情况,网络安全专员按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情况。非特殊时期,实行定时值守制度,日间值守人员每两小时进行一次检查,若出现问题,则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情况。

第二十二条  建立应急处理制度。我院网站一旦发生网络信息安全事件,学院须及时联系学校网络信息中心,中心立即停止、关闭我院网站的运行,待我院网站整改并审核通过后,方可上线。应急处理机制,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手段,甚至包括断网等。




第三章  信息发布程序管理


第二十三条  网站、新媒体的管理员为宣传舆论阵地第一责任人批准的管理员,拥有向网站、新媒体发布信息的权利,同时具备审核相关信息的义务。学院其他人员如需发布信息,应与管理员取得联系。

第二十四条  信息审核发布的程序为:各部门收集、整理、编辑信息后,经分管领导审核并填写《广东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信息发布审核登记表》,将要发布的内容和《登记表》一并交于网站、新媒体的管理员,待管理员审核、备案后,正式发布。


第四章  横幅、海报等宣传品管理


第二十五条  挂贴横幅、海报等宣传品坚持“节约、适度、美观”的原则,反对滥挂贴、乱挂贴。

第二十六条  挂贴横幅、海报等宣传品须填报《广东财经大学横幅、海报等宣传品挂贴审批表》,经学院宣传舆论阵地建设和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签字同意加盖公章,提前5个工作日报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审批。严禁未经审批擅自挂贴。

第二十七条  横幅、海报等宣传品须在审批同意的时间、地点挂贴。除学校重大事项需统一安排外,严禁在校园非指定宣传区域(如校门口、主校道、教学楼、实验楼、行政楼、图书馆等前面广场)悬挂横幅、标语,张贴海报、传单,白当灯箱、展板以及插挂旗帜等宣传物品。

第二十八条  除用于教学、科研目的外,校内公开播放电影、投影、录音、录像等音像作品,须填报《广东财经大学音像制品播放审批表》,参加人员300人以下的,由宣传舆论阵地建设和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审批,参加人员超过300人的,须再报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审批,并安排专人现场监控。

第二十九条  校内食堂、商铺、酒店散发、挂贴宣传品,须经管理饭堂、商铺、酒店的相关职能部门书面同意。


第五章  组织保障与人员经费保障


第三十条  成立广东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宣传舆论阵地建设和管理小组。

组长

党委书记

文  波

宣传舆论阵地建设和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组员

党委副书记

林  可

学院网站、新媒体的具体负责人,确保网站、新媒体平台安全,内容合法合规、导向正确

组员

辅导员

  菁

信息管理员,负责学院网络、宣传栏、宣传品等舆论宣传阵地信息安全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例如内容审核

组员

学生黄莉(广州校区)

学生……

信息录入员,负责学院网站的信息录入

组员

学生黄莉(广州校区)

学生陆锐臻(三水校区)

信息录入员,负责学院微信公众号的信息录入

组员

学生12…

舆论宣传阵地值守人员,负责特殊时期对阵地的信息安全进行监督和汇报

组员

……

……





第三十一条  保障经费,包括一定的定期安全监测费用,必要的软硬件投入费用以及人力投入费用。学院拟每年从XX经费中划拨约16000元用于宣传舆论阵地的管理。具体预算如下:

分类

人(次)数

标准

具体内容

总计

指导老师

3

1000/

文波、林可、赵菁

3000

学生

信息录入员

5

(广州4人,三水1人)

(公众号2人、网站3人)

300/

  1. 学院网站:

黄莉

  1. 学院公众号:

黄莉、陆锐臻(三水)

  1. 党员公众号:

黄莉

  1. 学院微博:

黄莉

1500

学生

值班人员

3

按照勤工俭学工资标准 18.5/小时*

网站1人、公众号1人、微博1人,特殊时期实行7*24 小时值班制度

9324*

业务培训会

4

100/

每学期两次

400

其他


1000


1000

合计

15224

* 18.5×3×24×7=9324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其他类型宣传舆论阵地的管理参照本制度实行。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会计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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